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于:2021-06-07 14:22来源: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 点击:

冀科企函〔2021〕9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5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4号)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

  二、赛事安排

  1.报名参赛。大赛分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队伍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报名参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赛重点支持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团队,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不向参赛队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

  2.赛程设置。

  (1)大赛分为报名、初赛、行业赛(乡村振兴专业赛)和总决赛等阶段,大赛组织方案和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指南见附件1、2。其中,初赛、行业赛、专业赛按照不同行业技术领域分别组织比赛,总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

  (2)大赛将依托专家委员会进行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根据参赛项目所在组别及所属行业技术领域进行分类评审,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获奖企业和团队。初赛将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行业赛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

  比赛全程视频录像,评审结果和名单将在赛后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比赛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行业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将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名额,推荐入围参加全国赛。

  3.配套服务。大赛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采取线下和线上等方式,开展培训辅导、融资路演等活动,为参赛队伍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赛事组织

  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国家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参赛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市可按照国家和省赛统一评审规格和流程申请举办本地区城市赛;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或单位可申请承办大赛行业赛、乡村振兴专业赛,请有意向举办或承办的部门于6月20日前来函申请(附带赛事组织方案)。

  请各地积极宣传大赛,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和团队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报名咨询:企业组 0311-86043282、86057018

  企业组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团队组 0311-83616622、83606622、85866036

  组委会联系人:李杨  陈俊刚

  联系电话:0311-86043282 85829266(兼传真)

  电子邮箱:hbscxcyds@hebkjt.cn

  附件:1.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doc

     2.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指南.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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